通知指出,房改房的登记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相关规定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,同时,住房附属的杂物间和独立住宅楼(包括自建和统一规划建设的)底层为商业店面,其房屋权利人按规定申请并与住房一起完成一次登记的,按住房收费标准收取房屋登记费。该标准5月1日起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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